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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照明产品关税调整——进口最惠国税率、进
时间: 2021-12-24 15:16 浏览次数:
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21〕18号)。主要涉及暂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的调整,以及税则转版、税目调整等工作。此外

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2022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21〕18号)。主要涉及暂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的调整,以及税则转版、税目调整等工作。此外,还将继续对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自2022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对新增税则号列的产品最惠国税率和普通税率做出明确规定,这有助于照明产业的优化升级,促进我国照明企业参与国际分工,发挥我国照明产品在已签署并生效的自贸协定国家地区的出口优势,推动我国照明行业向中高端迈进,构建照明行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形照明行业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针对照明行业关税调整的内容主要有2大部分:进口关税税率和税则税目。其中,进口关税税率涉及照明产品的部分包括: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等3项内容。我们将对本次关税调整内容进行梳理,并陆续向行业发布 。想了解更多信息的从业者可关注中国照协官方微信公众号。本文将就进口最惠国税率、进口暂定税率、特惠税率等三部分中涉及照明产品的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01

进口最惠国税率


对2022版《协调制度》目录中,涉及照明相关的第85章和94章新增19项税则号列的产品规定了进口最惠国税率及普通税率。从具体税则号列来看,新增产品最惠国税率0-10%不等,普通税率从20%-80%不等。新增税目的相关产品,目前是我国照明产业的优势产品,最惠国与普通国家的税率有较大差距,为最惠国带来竞争机会。

02


特惠税率

对与我建交并完成换文手续的安哥拉共和国等44个最不发达国家实施特惠税率。其中,包括LED照明产品、高压气体放电灯产品等45个税则号列的主要照明产品均采用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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